「敵基督系列」第十二講───預備面對敵基督
為甚麼我要談「敵基督」呢?也許你知道,我們基督徒正仰首盼望耶穌的再來(至少應該有這個盼望)。正如祂曾經第一次來到世界,成為載入史冊的事實,同樣,祂也一定會第二次再來,再創歷史。

但是,既然我們期盼基督的再來,為甚麼要談敵基督呢?因為聖經是非常實際的,它警告我們,在春天之前───主再臨的那個陽光明媚的春天之前───會有一個漫長的敵基督的嚴冬。

 

敵基督,事實還是杜撰?

以人的角度,我們根本無法知曉這件事,但聖經向我們預言了。聖經充滿了預言。凡研究過聖經預言的人都會知道,聖經中的預言,要麼已經應驗了,要麼就正在應驗當中,非常奇特。我曾多次提醒你們,聖經中關於末世的預言,正在快速地應驗,而我們就恰恰生逢在這個年代。

衆所周知,四十年前,以色列復國了。這是一個滅亡了幾乎兩千年的國家,完全不可能復國,因為整個民族已經分散到全世界,猶太人散居在每個角落。但是,聖經自始至終都在預言: 神要再次從各國中招聚猶太人,帶他們歸回本地。批評者嗤之以鼻,真荒唐!當然,兩千年來,他們佔盡上風。他們對基督徒說:「看哪,這個預言從未應驗。兩千年過去了,你的預言在哪兒?你聲稱聖經曾如何說, 神不會出錯吧,但事實在哪兒?」

自從1948年以色列復國,譏誚者特別在這一點上沈默了。自此,無數批評者學到了更多對聖經、對 神的事情的尊重。你會留意到,這個預言的應驗,是以色列民被 神招聚,歸回到以色列,基本上與基督徒毫無關係。

好些事情已經成為過去,但有一件事,我們還在等待(當然,批評者又要譏笑了;但相比過去,氣焰少了些吧!),就是,敵基督在哪兒?你在這裡大談特談敵基督,難道他不是一個神話人物,子虛烏有,純粹被想像豐富之人杜撰出來的嗎?不,朋友!在這個系列的前幾篇信息中,我已經解釋了,敵基督是一個披著宗教外衣、反叛 神的人。今天,我們會繼續看。用「反叛 神的宗教人士」來描述他,會更加確切些,並且,他一定會來。事實上,敵基督們已經存在於世界,但我們現在講的是最後一個敵基督。

 

臨近的敵基督之冬

為甚麼我要向基督徒,向教會,講這個題目呢?因為那些不為冬天預備的人,將難以存活過冬。我可以這樣說,因我來自加拿大。如果你認識加拿大的冬天,就知道冬天有多可怕了。所以,當我談到主再來前的冬天,不是指香港的冬天。香港的冬天有時也很冷,但尚可忍受,沒有預備的人也會捱得辛苦。但我談的不是冬天生活困難,而是生存的問題。如果你從未經歷過加拿大的冬天,那麼最好去體驗一下。多數人會在窗外掛個溫度計,以便知道戶外溫度情況。一年當中的幾個月,溫度經常是攝氏零下18或20度。你知道攝氏零下20度是多冷嗎?加上寒風陣陣,直刮到臉上,你知道那是甚麼滋味?許多沒有去過加拿大的人,不會明白甚麼叫寒風刺骨。如果氣溫是攝氏零下20度,加上時速30公里的大風,實際上,就等同攝氏零下35或40度了;即便穿著厚厚外套,仍會感到冷的。這可是危及生命的事。

 

預防敵基督,正如預防加拿大之冬

在加拿大,若汽車在鄉間小路抛錨,人們會因而凍僵斃命,此類事件屢屢發生。零下20度,加上要面對的凜冽寒風,實際上就是我剛剛說的零下35或40度,連走出車外也不敢。可是,即使待在車裡,溫度也下降得極快,又能忍受多久呢?遇上意外而被凍死是常常發生的。故此,多數加拿大人的汽車,都裝有一個CB通話機,就是「民用波段」通話機(Citizens Band radio)。在車中,你就可以使用這個緊急頻道呼救,通常設在 CB 通話機的第9頻道。還要希望有人在聽,否則,你呼救也無濟於事。人們配有這個裝置,因為知道冬天臨近了,他們必須做好了準備。

我們在加拿大時也要自備過冬,我們把車胎換成雪胎,那是專門在雪地上用的。還要放入特殊的防凍劑,以防引擎結冰導致凍裂。我們需要各種各樣的特殊設備,包括無線電,對所有加拿大司機而言,這幾乎是最重要的了。

主耶穌再來前也是如此。我們等候主再來的春光夏日,但是,我們必須先面對冬天。講了這麼多信息的原因是,我擔心很多人將難以過冬、難以存活,因為他們沒有預備。當冬天驟至,災難一來,他們將措手不及。那絕對是個災難!

 

預備求生:知道將會發生甚麼

我第一次去加拿大是12年前,在蒙特利爾(Montreal)牧會。離開英國,來到蒙特利爾時,正好是冬天2月份。雖然看到外面的雪,但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冷。過不久,教會給我配備了一輛車。那是一輛巨型美國車,我似乎從未見過。與其說是坐在車上,不如說,更像點兒是坐在船上。因為我們以前在英國通常是坐小車,而這輛真是龐然大物,我沒有把握控制好它,因為我從未開過「巴士」!

你們當中有誰試過在雪地、或冰地上開車?我們大部分從外地來的人,對加拿大深冬的生活,毫無準備,也從未想過要在雪地、或冰地上開車。在英國,我僅有一次曾在雪地裡開車,那次經歷好可怕,真是恐怖。儘管是零星小雪,車子已經難以控制了。但在加拿大,路上可是會堆雪,在路旁堆得像一道矮牆。我要費力地在這種情況下駕駛。雖然無論是開摩托車、還是轎車,我是一個頗有經驗的司機,但是,在二月的蒙特利爾,在冰雪中開車,的確令人提心吊膽。

所以,需要做的是熟習一下,我把車開到偏僻小徑,試看它在冰雪中會如何反應。我必須預備自己,必須訓練自己。先是加速,然後猛然間踩剎車閘,讓車打轉。你說:你在幹甚麼?我正要看這輛車的反應,這是唯一方法。在冰雪中,每輛車的反應都各不相同,我要看看這輛車有甚麼反應。我故意讓車子打轉,看它到底會轉多少圈,會怎樣控制、怎樣運作。每年的第一場雪之後,我總會把車開到偏僻小徑,加速,再猛力一踩剎車閘,讓它打轉,觀察它會怎樣。有時我太太和女兒也會留意到,因為即便她們在車裡,我也會這麼做。這是訓練的一部分,可以知道這輛車是如何運作的,然後才敢開到高速公路、或其他路上去。藉此,我知道這輛車會怎樣,也對將會發生甚麼事,有一點概念。

這就是要點:知道將會發生甚麼,以便在困難環境下,仍能生存。我們必須知道將會發生甚麼。我希望來到這個系列尾聲的時候,你對以後將會發生甚麼,有充分瞭解。我們必須掌握將要發生甚麼事情,以致能夠存活。大家都知道,在屬靈的層面上,這個世界是敵對、敵擋關心屬靈事物的人。我們必須學習,如何在敵對的處境下運作。

 

我們對敵基督的估計準確嗎?

回顧前一次信息,也藉此重複此系列的目標,我一直在指出的,也是令許多人感到吃驚、難以接受的情況,就是:敵基督不單單是世上的獨裁者(許多聖經教師也指出他是獨裁者,但事實上,他比獨裁者更令人傷痛、令人恐懼。上一次,我已經警告你們。)敵基督不僅是一個政治領袖,更是一個教會領袖。

這真是出人意料!而且,很可能會令多半基督徒措手不及。凡懂一點武術的人都會知道,一旦措手不及,就要糟糕了,因為你會被擊中,馬上完了。是甚麼令多半基督徒措手不及呢?一個可怕的事實是,敵基督將是一位教會領袖。事實上,前一次我們已經看到,他將是一位傑出的教會領袖,教導出色,能力卓越。正因如此,才會造成極大的威脅,因為多半基督徒將難以應付。

讓我問你這個問題:你認為甚麼才是更危險的呢?是迫害教會、血洗教會,導致多人殉道的獨裁者危險?還是誤導人的教會領袖更危險?他給予假教導,以高超的技巧包裝,簡直令人真假難辨,藉此把人引入歧途。二者之間,哪一個更具危險呢?

前者能奪去我們的生命,可能使人坐牢,可能使人喪命。但我們失去的僅是肉體上的,這危險嗎?是的,危險,相當危險,但是,這遠不及假教師的危險。因為假教師的迷惑,會讓你失去永恆的生命,失去永遠的産業。失去肉體生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,但比起失去永恆的生命,則是小事一樁了,是不是?非常清晰,非常明瞭,因此,一些聖經教師對我們描繪說,敵基督會是一個大獨裁者,將折磨我們、殺死我們,這實在並不怎麼可怕,教會曾經有多次這類的經歷。對教會而言,這不是甚麼新體驗。

事實上,這兩種考驗,教會都曾經經歷過;但對後者而言,教會幾乎遇上滅頂之災。

 

假教導能削弱教會

早期教會在起初的三百年裡,曾幾次受到羅馬帝國的殘酷迫害。最恐怖的是德修斯(Emperor Decius)在位的時候,我們都熟諳那段歷史,很多基督徒被餵獅子,被火燒死,還有許多被慢慢折磨至死。但更多的人,因為無法面對肉體的痛苦,背棄了信仰。經過多次這樣的苦害,是的,血可流、但真信徒卻總不屈服。最後,教會在苦難中得到潔淨,在慘痛中得到堅固。大概是特土良(Tertullian),一位早期教會的神學家和辯士,曾說:「殉道者的血,證明是早期教會的種子,因為越殺基督徒,基督徒就越多。」換言之,外在的逼迫,從未摧毀過教會,適得其反,逼迫卻令教會不斷成長。1949年,中國共產黨掌權,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,當時的中國只有三百萬基督徒,包括天主教徒。四十年後的今天,經歷了四十年風雨之後,單單基督徒,已經有三千萬了。教會增加了十倍!十倍的增長率。逼迫向來不能摧毀教會,那句名言「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」,今天依然真實。

但是,凡學過教會歷史的人都知道,逼迫、酷刑、火燒、斷頭、死刑等等,都無濟於事;但是無法達成的事,假教師卻幾乎成功了,而且不僅一次。他們幾乎摧毀了教會。任何讀過一點教會歷史的人,都會聽說過一些名字,像馬吉安(Marcion),他以假教導分裂了教會,並且幾乎毀滅了教會。這件事威脅到教會的生死存亡。

過不久,又冒出來了一個亞利烏(Arius)和亞利烏派(Arianism)。他想告訴我們,耶穌不過是一個普通人───正如所有非基督徒都會這樣講。但是,好些基督徒竟然鄭重其事地接受了這種教導。(真是不可思議!)事實上,在當時的教會,亞利烏派擊敗了正統教導,不是幾乎,而是真正擊敗了。一天,才驀然醒悟,發現教會已經成了亞利烏派───失陷了一小段時間啊。假教師已經控制了教會,成為教會的牧師、監督。而早期教會的真教師們,卻少到屈指可數,因為他們都被流放了,在生死邊緣上掙扎。

如果沒有一個人───阿他那修(Athanasius),教會可能就早已消失了。阿他那修覺得,他是僅存的非亞利烏派,猶如以利亞。他認為,整個世界已經背離了以耶穌為主,他和幾位仍對主基督忠貞的教會領導,被判處流放。這就是為甚麼假教導───亞利烏派───在幾十年間完全控制了教會,幾乎摧毀教會。

所以,帝王們未能如願的,教會中的假教師們卻真正實現了:毀滅了新約基督教教導。他們的確成功了一段時間,如果不是幾位對主話語忠心的教師們,我們早已不在這兒了。新約教會將不復存在。

 

可怕的前景:「假教師獨裁者」

所以,我要不斷地警告你們,若有人說:「敵基督是像希特勒那類的獨裁者」,那聖經教師根本沒有徹底學透聖經,也沒有學習教會歷史。獨裁者根本無足掛齒;雖然他們造成傷害,造成損失,但從未摧毀過教會。但是,獨裁者未能如願的,假教師卻得逞了。更加蹊蹺的是,這可能是一個奇怪的組合,就是說,那假教師也是一位獨裁者。

如果你追蹤時事新聞,就會發現一件趣事,應屆參加美國總統競選的幾位提名候選人,至少有兩位是牧師。你注意到沒有?兩位牧師,竟然躋身於最頂尖的總統候選人之列。一位是帕德.羅伯遜(Pat Robertson),一位是傑西.傑克遜(Jesse Jackson)。他們被尊稱為羅伯遜牧師,傑克遜牧師。兩人都是美國聞名遐邇的牧師,也是人權活動領袖,電台、電視廣播的名人。他們本身是牧師,卻競選美國總統。報紙上已報導了他們的個人簡歷,在此,我就不詳細談論了。

 

留意敵基督三樣事

1、敵基督是教會領袖

我再次強調這點,好讓它深入你心,這是重要的。我請求你們能明白:我們最大的威脅,不是來自教會以外,而是教會內。聖經已經警告了我們,如果我們有耳可聽的話。帖撒羅尼迦後書2:7、8節說到,那個大罪人,那個不法之人,會是一位大有能力、聞名的基督徒教師。或許他也是一個政界人物,但這裡至少告訴我們一個事實:他是一個教會領袖。

敵基督將會是一位精明能幹的教會領袖。我們有許多能幹、博學的教會領袖,這是好的,但是,如果不是合乎 神的話,這就成了問題。作為教會領袖,我覺得我有權這樣說。我們有一些不合乎 神的教會領袖,他們陷入罪中,陷入私慾中,貪愛錢財。

你們已經聽說了金貝克牧師(Rev. Bakker)的事,無數報章、雜誌───《時代週刊》(Time)或《新聞週刊》(Newsweek)等等,都報導了,就是1985年,他的全年總收入為110萬美金。甚麼樣的牧師要拿110萬美金的薪水?還說不要愛錢財、不看重世上的事,可是又聚斂了110萬的薪水(我指的是美金),誰會相信呢?如果你不相信這個牧師不愛錢財,我不會責備你,我也不相信他。我並非熱衷於批評我的牧師同僚們,但這是我們的責任,要指明罪,指明惡事,直言不諱地講出事實。當這種牧師控制了電視、電台廣播(金貝克牧師的確已經控制了),可以向上百萬人講話,那麼,敵基督作為宗教教師會有何等影響力,你就可見一斑了。再加上他的政治權力,那麼,就可想像是多麼的更可怕了。

 

2、多數基督徒無力應對假道理

第二個令我戰兢的是:多數基督徒如此容易受騙、受愚弄,無力應對假道理。他們如此缺乏訓練,面對謊言,根本看不出來。當有人聲稱講解聖經,實際上卻是發謬論,這時候,他們根本說不出是否是聖經教導。他們說不出真理和謬論的區別。足以令人悲哀的了!告訴你,這真令我惶恐,基督徒太容易被誤導了。即使是一些智商高的、受過良好教育的,或者幾乎作了一輩子基督徒的,或者經過各種訓練、甚至畢業於聖經學校的……他們都是那麼容易被誤導,將來敵基督工作起來,真是輕而易舉。

面對狡猾、聰明、博學的敵基督,你怎樣防範呢?怎樣自衛呢?你就像一隻被宰殺的羔羊,毫無自衛之力。如果你不信這一點,那我們就試試看,我可以隨時舉行一次辯論會,拿出當今衆所周知的錯誤教義,當衆辯護。我會挑戰你來駁倒我的論點,而且肯定你駁不倒。我在全時間訓練隊伍中試過,只是想讓他們見識一下,我為一個他們都知道的錯誤教義辯護,當然我也知道是錯的。我挑戰他們駁倒我,而且,我都是從聖經找支持。他們明知道是錯的,但就是駁不倒,儘管是全隊對我一個人。

最近在一條教義上,他們頗有進步,但是唯一能駁倒我的方法是,他們運用我的教導來反駁我。他們這麼訓練有素,這麼仔細學習這些教導,並且顯然,他們自己做了更多的思考,足以應付這條教義。但其他的,他們就無法駁倒我了。而且,我完全是以聖經的話來辯護,用聖經來誤導他們,但他們無法說出我哪裡錯用了聖經。這就是令我戰兢的,弟兄姐妹們。

如果你一直在納悶兒,為甚麼我們教會總是一個訓練接著又一個訓練的?現在你應該開始明白了,我們是在盡力幫助你們求生。這些訓練,是為了你們永生的好處。然而,一些人仍然不會運用,他們不知道如何運用。

當敵基督來的時候,他熟練地使用聖經,你能辯護麼?我恐怕你將無言以對。你根本不能應付。你知道,在試探中,撒但也對主耶穌引用聖經嗎?找時間讀讀主被試探的記載。撒但一直對主耶穌引用聖經。如果你自以為懂得聖經,讓我告訴你,撒但比你更懂,牠知道如何引用聖經,以致你根本無法應答。不要太自信,覺得自己曾上過聖經學院。很不幸,那些去過聖經學院的人,更容易被欺騙。你知道為甚麼?因為你學習了如何跟從一定的模式和傳統,而倘若我順著這些模式來質問你,你甚至不知道是被甚麼擊中了。

我講這些,是為了讓你不要對自己或訓練太自信。最終,我們的信心是基於一件事:我們與 神的正確關係, 神會透過祂的靈,聖靈自己,來引導我們進入真理。最終,一切都有賴於我們活生生地認識 神,這才是關鍵。 神會保守你,幫助你,將聖經的話放入你的腦海,甚至是平時你並不明白話語內的真正含義。

 

3、在 神主權下,還是宗教規條下?

第三樣我要提醒你們的是,如果你的生命不是與 神有一個活生生的關係,則你會越來越走向宗教規條的生活。就是說,要麼你真實地認識 神,要麼就像所有的非基督徒一樣,根本不認識祂。不幸的是,很多基督徒根本不認識 神。這些人成為非基督徒的絆腳石,他們會說:「瞧,這些基督徒跟我們沒甚麼兩樣。」他們是對的,他們確實與你沒甚麼不同,與你一樣,都是在罪的捆綁之下。如果你與 神沒有一個活的關係,那麼你就是活在罪的捆綁之下。只有一條路,沒有中間的。如果你是基督徒,我請你省察你的生命,是否每時每刻都活在 神的主權之下?還是說,你發現自己是活在罪的權力之下?

何謂「罪的權力」呢?就是說,罪在非基督徒身上是怎樣發動的,在基督徒身上也是怎樣的。你根本不知道屬靈生命的目標是甚麼。你的生命目標跟非基督徒一模一樣:自私,自我中心,驕傲(驕傲可以很狡猾的,不一定明顯表現出來),貪婪,愛錢財(也不一定憑外表就顯露出來)。罪就是隱藏的。

 

甚麼是「不法的隱意」(Mystery Of Lawlessness)?

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:7、8節,那裡說「不法的隱意」,為甚麼保羅說「不法的隱意」呢?為甚麼他不直接說「不法」呢?那個大罪人被描述為「不法的隱意」,為甚麼是「隱意」呢?因為「不法」不會被顯明出來,而是隱藏的,被隱藏起來的。講到「隱意」,因為它是隱藏起來的。不要以為那個大罪人,敵基督,會向人誇耀自己的不法。絕不會!他會以一個守法的模範出現,對律法、命令,高談闊論。他會「法」不離口。這就是為甚麼說「不法的隱意」,因為不法是隱藏起來的。最致命的是,他是隱藏的。明眼的事,並不算危險,因為你可以躲避;但看不見的,你則無從躲避。

所以我告訴你,只有兩種可能。罪人是活在罪的權力之下,就是不法,違背律法。聖經說,罪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我求你們問自己這個問題:看看你現在的生命,你活在罪的捆綁之下嗎?每天的生活,會告訴你真實情況。現在就察看你的思想。你是不是滿腦子的情慾念頭,不看色情的東西,就無法滿足?你是不是整天想著股票、股份?害怕股市一旦狂瀉,一夜之間要損失多少億美元?你開始憂慮了:「我的股票、股份,我的投資,將會怎樣?而我的信託基金,又會怎樣呢?如果損失了所有一切,那太可怕了!今天我去教會,希望 神能拯救我的股票!我的意思是,拯救了這些股票、投資,就是拯救我了。願 神憐憫我這樣的人!如果我的股票升了,下週我會給 神更多錢。但若下跌了,主啊,對不起,我就要削減奉獻了。事實上,損失了這麼多,我恐怕無能力再給教會些甚麼了。」

你明白我的意思嗎?你加入了甚麼樣的基督教?可能我們會嘲笑那些拜財神的人,他們在家門口燒香。但最終,你的神也不過是財神而已。小小的不同是,那個財神是住在鄰居家門口、堆滿香灰的餅乾盒上,而你的神就顯得端莊一些。但只在程度上的不同而已,並非本質。許多基督徒拜的,無非是財神。在佛羅里達和北卡羅來納,金貝克牧師就在電視上傳講這種信息。我們活在貪婪的捆綁之下,由此也帶來罪的捆綁,因為我們只關心自己,根本不關心 神。所以,我們跟敵基督有許多共通之處,這也就是為甚麼他騙起我們來,輕而易舉。我們在同一個波段上運作,我們明白他的語言,並且,他的語言也吸引我們。就正如金貝克牧師,他在電視機前抛起美鈔,說:「來!相信神!因為這是一位能讓你發達的神。他能讓你駕林肯牌的車;或者你更喜歡奔馳牌的,也沒問題。」我們在相信哪一種福音、哪一位 神?我們是利用 神去得利,得健康。「求你保守我,車子不致被撞,更不會出交通意外。」每天我們都向這位美妙的神這樣禱告,保守我們不出意外。這是一位我們可以獲利的神,是敵基督的神。

朋友,讓我坦言相告,這就是敵基督所傳講的神。這不是我要講的 神,不是新約所講的 神。如果這正是你想尋求的 神,那麼,你找錯了地方。你還是等到敵基督來,或者到已經在世的敵基督那裡去吧!你會被騙,因為你沒有從罪中得自由。你是不是整天發脾氣?是不是在背後說人壞話?你活的是哪一種生命?如果你是在罪的捆綁之中,那麼,你就會成為欺騙的標靶,是謊言的追隨者。即使現在,你實在是個敵基督的追隨者,你不必等他來。

 

罪,以守法的姿態表現出來

我嘗試提醒你們的是,這種宗教,這種不法,這種在罪的捆綁下的生命,卻總是以守法、合法的姿態表現出來。非常奇怪!不法與法,奇怪地組合在一起。因為他必須利用法律,令其「不法」合法化。真是奇怪的矛盾混合體。你有沒有見過一個黑幫老大,到處聲稱自己是無法無天的?你知道他們怎樣做嗎?他們必須披著合法的外衣,否則不能運作、不能生存,會被消滅。他們可以請得起最好的辯護律師,你甚至無法將他們告上法庭。他們賄賂警察,以致警察不提出指控。起訴的律師往往非常棘手,為甚麼呢?因為黑幫知道如何運用法律!他們是利用法律的專家。黑幫老大經營著合法註冊的商業機構,在任何地方,都最有效地運用著法律,以便進行他的不法活動,從事不法買賣。敵基督,還有每一個罪人,都是這樣。

當你發現你的信仰退步到守律法(拼命抓住律法的字義,而不是精義,如果與 神的關係不好,就必然導致如此),那麼,你就知道,你陷入大危險中了。你去教會,只因為已經習慣了,如果今天沒去,就會感覺不好。完全是出於律法。你去教會,並非出於對 神的愛,對 神子民的愛,是因為這已經成了你的習慣,如果今天不去,就內疚,不舒服,甚至有犯罪感。當然這不是壞事,但並不是一個好原因。所以,沒有接觸 神的宗教,最後就會變成了守律法、守儀文,簡化成「不可做」───不可喝酒,不可抽煙,不可去電影院,不可去劇院,不可去音樂廳。如果你是個好基督徒,除了某些例外,這些事都不可以做。不可以做這個,不可做那個。我常常被人問起:「如果我成為基督徒,我可以做這個嗎?我可以做那個嗎?我可以去這兒嗎?我可以去那兒嗎?」他們擔心自己會變成奴隸,他們要活在律法之下。我要告訴他們:「朋友,我想你誤解基督教了。成為基督徒,是成為一個自由人,從罪的捆綁下得自由,代之而來的是,與 神有一個活生生的關係,與 神同行。」

如果 神不是真的,那麼就忘記祂吧!誰需要宗教呢?我們不需要律法和宗教活動。我成為基督徒,是因為 神───對我來說───是十分真實的,我與祂同行。我已經講過好多次我的見證了,磁帶上也有。但我懷疑,你是甚麼原因成為基督徒呢?是不是你喜歡律法?你更喜歡不抽煙、不喝酒,不濃妝豔抹,不戴首飾珠寶,不要經常燙髮,等等諸如此類的東西?基督徒有甚麼積極之處?難道除此之外,我們就沒有甚麼正面可言了嗎?對你來說,基督教已經退化到這地步了嗎?

 

救恩是出於律法嗎?

律法的勢力這麼強,甚至影響到了教會的教義、教導。同樣的一群人,他們一方面告訴我們,我們從舊約的律法中得釋放了;一方面又說,我們是因律法得救。真是不可思議!你說:「不,我不相信!」實際上,你是相信的,你的確相信。

每一個福音派的基督徒都相信,他得救是透過 神的一個法律之舉:「稱義」。你的信心是建基於一個 神的法律之舉,叫作「稱義」。對多數基督徒而言,這就是基督教。透過基督的死,在法律上,他們已經被宣告無罪。對於大部分基督徒來說,這就是基督教了。表面上他們拒絕說:得救是透過行律法;但他們說,得救是接受了一個法律上的禮物。白白稱義,就是法律。他們說,我們得救是基於 神的權能,別的,我們概不接受。真奇怪!因為我學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神學,我發現,這真是令人百思不解!同樣的一群人,他們告訴我們:我們不是因律法得救。但最後,他們說:我們最終得救,是透過 神的法律之舉,就是律法。

 

僅僅法律上的救恩是徒然的

我想告訴你們,為甚麼我們拒絕任何這類教導,就是把救恩局限成為一項法律制度,或類以的東西。以前我曾講解過,舉個例子,一個吸毒者因為攜帶毒品而被捕。在馬來西亞,如果你攜有幾克毒品,就會被判處死刑,不再有上訴的機會。即便是外國人,並非馬來西亞公民,如果在馬來西亞被發現攜帶毒品,也須面對死刑。你們知道,最近一位澳大利亞婦女就是這樣,她僅藏有極少量的毒品,但已經超出了限量,難逃一死。

試想這種情況,如果你因攜帶毒品被判處死刑,卻有人說:「我願意替你死。」如果法官同意讓那個人為你死,那麼你就自由了,被宣告無罪,因為有人代替你而死。所以同樣,我們犯罪,理當受死,但基督代替我們死了。我們感謝祂,這是福音的價值所在,我不會輕視這一點。但我想說,如果這就是福音的全部,那麼,求 神憐憫,我們就完了。因為即使逃脫了一次死刑,你仍然是個癮君子,你會做甚麼呢?你會再次去吸毒,再次被判死刑。這一次,誰會為你死呢?是不是須要有人不斷地為你死呢?是不是信了主之後,無論再犯多少罪,基督的死都仍然有效呢?我指的是至死的罪。

這就是他們所理解的救恩───希望靠律法得救,但這是不是聖經的教導呢?我們需要的救恩,不僅是宣告我們無罪,還能給我們恩典勝過罪,讓我們能夠從毒癮中、從罪癮中得釋放。如果 神只是讓我們從罪疚中得釋放,卻不讓我們從罪的權能中得釋放,那麼這是哪一種 神?跟我們開了一個這麼殘酷的玩笑!如果祂有能力釋放我們,讓我們從罪中、從罪的權能中、從毒癮中得釋放,那麼,為何祂不這樣做呢?祂在跟我們玩甚麼把戲呢?但凡這樣想的人,他一定沒有讀羅馬書8章,更不要說全部聖經了。福音的榮耀,不僅是在法律上宣告我們無罪,更是要讓我們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。

 

法律無用嗎?

再舉個例子,是最近發生的,刊登在報紙上,可能你們一些人也讀過了,是關於一位美貌的時裝模特兒。一男子追求她,遭到拒絕,他就非常惱怒,所以,你知道他做了甚麼嗎?他雇了兩個打手,不僅是打她,而且徹底將她毀容了。一個人按倒她,另一個人用刀劃她的臉。傷口縫了150針,漂亮的女孩子完全毀容了。兩個兇徒終被逮捕,連同雇用他們的那個男子,一共三個人,被送上紐約曼哈頓法庭。

他們自私、貪婪,做出這種卑鄙行為,完全不尊重他人。那個男子得不到這個女孩兒,就也不想讓別人得到,把她毀了。他的愛是多麼自私!法庭因此宣判他們賠償七千八百萬美元,因為這個女孩兒遭受毀容痛苦,失去了收入,失去了美貌,還要支付醫藥費。七千八百萬美元的賠償費,相當於六億多港幣。

但是,你知道這個事件的悲劇是甚麼嗎?事實上,這個可憐的女孩分文未得。法律上,她有權得到六億多港幣。只是法律上的條文而已!法律上,她應該獲得幾千萬美元,但實際上,她分文未得。為甚麼呢?因為那三個兇手身無分文,就這麼簡單!他們身無分文,並且將來也不會有,為甚麼呢?因為賠償的判決是20年內有效,而這些兇手將會入獄15年。法律的運作真是不可思議!你懷疑這是不是開玩笑,是不是認真的。要獲賠償六億港幣,但實際上,根本一分錢都得不到。這些罪犯也無法賺取一分錢,因為他們將坐牢15年。最輕的判決是5年,其他的是15年。

這就是我想帶給你們的要點。就算你得到整個世界作為賠償,但最終是一無所得的,因為你日後的生活是會一而再地陷在罪中,活在罪的捆綁之下,那麼,你得到的所謂賠償,對你又有何用?那算是甚麼福音?我不傳講那樣的福音,它是將真福音變成一個玩笑,一個鬧劇。就正如這項法律裁決書,看起來很好,實際上卻毫無價值!毫無意義!你能明白我所說的嗎?

 

福音是賜予我們能力勝過罪

成為基督徒,是與 神有一個活的關係。 神不只在法律上宣告我們得自由,而且,祂也修復了犯法者所加的創傷(犯法者,在這裡指撒但),讓我們從罪的權勢下得自由。撒但永遠下地獄,對我們有甚麼用呢?它下地獄,我們並不能得到任何好處。那個被毀容的女孩兒,儘管做了整容手術,但醫生說,一些傷疤將永遠無法修復如初。真正的問題得不到解決,縱然那些罪犯被繩之以法,但對這個女孩而言,何用之有呢?真正的問題是罪,不是一些法律之舉可以解決的。我們必須抓住這一點。

我所講的福音,新約所講的福音,是你不單單罪得赦免(若旋即又回到以前被罪捆綁的生活,那就更糟了),而且 神會透過聖靈,賜給我們能力,去過一個得勝的生活,讓世界都看得到。你見過失敗、悲慘的基督徒嗎?當然,這就成為你不想作基督徒的原因。我很多年都不想作基督徒,直到我看到一些從罪中得釋放的基督徒。不是說他們從未犯錯,但他們從罪的權勢下得到了釋放,能夠勝過罪。也正是這種能力,改變了我。我看見了 神的能力,不是一些單單宣告我無罪的法律條文。 神給我能力,讓我過一個有意義,充滿喜樂,得勝的生活。祂是 神,我能夠認識,能夠與祂交流。祂對我是真實的,我們每天同行。

 

十個要點,以分辨敵基督教導

以下給你們十個要點,是一些基本原則,有助於你們分辨敵基督的教導。

1、 神是真基督徒的生命中心,不是自我。

2、耶穌是主,不只是我們的救主。

3、基督不僅拯救我們脫離罪疚,也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。

4、恩典是 神賜的能力,讓我們能夠得勝地生活。恩典不僅是赦罪,或一份白得的禮物,讓我們隨意使用。恩典是 神的能力。正因為我們在生命中經歷到 神的能力,所以, 神對我們而言是真實的。否則, 神對你是如何真實的呢?僅僅通過一紙法律空文,但你從未經歷過祂,那麼, 神對你而言是不真實的。

5、稱義,不僅在法律上宣告你是個義人,而且在實際上,能令你成為一個義人。

6、信心是我們從心底對 神的完全委身,不是理性上讚同某個基督教教義。

7、信心或委身,是須要不斷地───並非一次委身,就永遠都是委身了。

8、我們被呼召,不只是將來才得到救恩,而是現在就能有一個新生命。

9、新約肯定地說(整本聖經都是這樣肯定地說):聖潔是必須的,不是可有可無的。

10、最後,在聖經中,救恩是一個群體的圖畫,就是說,救恩是在基督的身體裡,並非「個人」的。救恩不是「個人」的,如果離開了基督的身體,則沒有救恩可言。救恩總是群體的,總是在基督的身體裡,就是教會。這意味著,我們對 神的委身,必須反映在對教會弟兄姐妹的委身。如果我沒有委身給你,沒有委身給我的弟兄姐妹,沒有委身給這間教會和所有基督為主的教會,那麼,我就沒有委身給 神。

如果能完全明白這十點,我們將不會被敵基督矇騙。

張熙和牧師

 

返回屬靈文章 | 返回主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