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我們相信宇宙間有一位 神存在,除了聖經這樣啟示之外,其實從研究萬物的「第一因」也可以看出來。因為,凡百事物都有「前因」,例如桌子的「前因」是一塊木頭,木頭的「前因」是一棵樹,樹的「前因」是一粒種籽,種籽吸收陽光而長大,所以種籽的「前因」也是陽光,陽光的「前因」卻是太陽裡頭的核子分解……。這樣一直追究到「宇宙最早的第一因」,科學家認為這「宇宙的第一因」必定是「永恆」的,不然,宇宙豈不是在時間中突然從無變成有的嗎?聖經指出,萬有都是 神創造的。因此, 神就是「永恆的第一因」了。 神既然創造了「宇宙」,當然也創造了「時間」和「空間」。這是說,在未有時間之前, 神已經存在。可見, 神不受時間限制。一位不受時間限制的 神,就是永生的 神了。同樣,在未有空間之前 神已經存在了。可見,不受空間限制的 神就是無所不在的 神。一切佔空間的生物都有形體,因此,不受空間限制的 神,必定是一位無形無體的 神。可惜,自從人類犯罪之後,與 神隔開了。因為看不見 神,就漸漸隨自己的幻想,以為 神也有形體,於是就以「偶像」來代表 神。其實, 神是個「靈」,與受造之物完全沒有任何關係,是我們肉眼所不能見的。我們的肉眼只能看見「七色」所反射的物體,我們看不見紅外線、紫外光、x光等光線。我們不能以肉體,或任何物質界的定律原理,來理解靈界的 神的存在。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只能運用我們的「心靈」去接觸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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